项目名称 |
张家港国贸酒店公寓楼10-12楼改造工程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名称 |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张家港国贸酒店 |
招标代理 |
|
||
工程地点 |
张家港市人民中路42号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 |
|
|
张家港国贸酒店公寓楼10-12楼改造工程 |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
|
105万元 |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 |
|||||
标段规模: 合同估算价约105万元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招标人可以拒绝施工单位考评结果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3.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张家港承接工程的;
5.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7.提供本标段发布招标公告后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证明:①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②投标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中标单位需在25天内完成一间样板间
10.其他条件:1、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其他说明
1、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期间联系张伟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12/15日17:00 招标人地址:
张家港市人民路路42号
联
系 人:张伟 传 真: 电 话:18962287952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公章)